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8月29日,记者在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东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青海省市州级第一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依法推进海东市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三十条,采取条款式结构,内容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原则,厘清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设置法律责任,强化应急避险措施。规范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从编制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规划、开展调查评价、划定危险区域,到安装监测设备、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开展避险搬迁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海东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交错嵌接地带,湿陷性黄土和泥岩分布广泛,岩土体性质差,群众切坡建房普遍。近年来,海东降水量增多,加之受积石山地震影响,暴雨洪涝及其诱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增多,地质灾害呈现多发、频发趋势,是全省地质灾害最为高发的区域之一。对此,海东市总结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方式推进海东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后,海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草案起草工作,海东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工作,先后三次赴海东市各县(区)进行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地方立法经验,组织专家立法论证,广泛征求全社会意见建议,结合海东实际,最终制定形成这一条例。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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