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同志就《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意义、内容及特色亮点作新闻发布。
《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明确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规定“下级服从上级、专项与详细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刚性规则,分层明确省、市(州)、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议、报批权限,厘清分级审批边界。《条例》把守住耕地红线作为立法核心任务,建立全链条耕地保护刚性机制。兼顾产业发展用地保障与农牧民权益保障,规范征地全流程标准化、法定化,适配青海产业特色用地政策,明确设定农牧区宅基地标准,落实“户有所居”法定保障。《条例》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破解土地供需矛盾的重要路径,建立省级土地督察刚性制度,搭建智慧化立体监管网络,健全跨部门协同与信用惩戒机制,构建多方参与、技术支撑、追责到位的监管格局。
《条例》的出台,将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联动的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全面夯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刚性制度体系,推动征地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统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推动土地执法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和有效震慑。
《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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