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11月16日起,青海省正式施行新修订的《青海省经营主体登记管辖规定》,全省经营主体登记管辖权责迎来系统性重塑,省、市(州)、县三级登记机关职责边界全面厘清,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可在住所所在地县级登记机关就近办理营业执照,实现“家门口办照”。
此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10月10日正式印发该新规,原2022年发布的《青海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同步废止。新规严格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上位法规要求,科学划定三级登记机关的业务管辖范围,构建起权责清晰、层级分明的登记管理体系,申请人可根据经营主体类型,直接向住所所在地具备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无需再跨层级跑动咨询。
新规进一步落实属地就近办理导向,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须由省、市(州)登记机关办理的特殊主体外,其余绝大多数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全部由所在地县级登记机关承办,推动登记权限全面下沉基层。其中专门明确,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可按规定用于登记。新规同时允许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委托基层市场监管所承接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直接打通商事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
针对以往群众办事中“不知去哪办”的痛点,新规首次建立登记咨询首接指引工作机制,要求各级登记机关在业务咨询、登记受理环节,主动向申请人准确告知具备管辖权的登记机关;对管辖权存疑、暂无法判定的,由首接登记机关逐级请示、限时反馈答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已启动新规宣传解读筹备工作,将通过官方网站、办事窗口、基层宣讲等多种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省市场监管局后续将同步配套细化登记指引,指导各级登记机关规范履行登记管辖职责,持续提升经营主体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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