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近日,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事前预防、事中监管、源头治理、科技赋能”核心思路,明确四大重点任务。此举是青海省整合跨部门监管力量,系统性构建“九小场所”全链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一步,旨在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为全省营造更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意见》明确建立“部门联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责任体系。教育、公安、民政等15个职能部门需在各自领域内履行监管职责,由各级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分层开展隐患排查与消防宣传,并鼓励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对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同时,为平衡安全与便利,除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外,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再办理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当事人主动申请的除外),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事前监管的有机结合。在准入环节,相关部门将严格审批(备案)中的消防安全关,并对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及时移送处理,从源头遏制风险。
《意见》明确建立“强化风险整治”与“提升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实施路径。聚焦牌匾挡窗、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突出风险,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并对问题隐患溯源治理。在硬件层面,将通过“更换、增设、分隔”等物防工程措施改善安全条件,并引导场所安装联网型智慧烟感、温度传感等消防物联设备,提升早期预警能力。同时,严厉打击不合格消防产品、电器、燃气用具及电动自行车等制假售假行为,从流通源头杜绝隐患。
《意见》强调宣传、广电部门需指导媒体加强消防科普,各行业监管部门须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消防部门将对相关单位及基层力量开展业务指导。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运用公共视频和场所自建监控系统,通过图形分析、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违规动火、通道堵塞等行为的智能监测预警,鼓励灭火装备技术革新与产学研合作,以科技力量提升消防管理效能。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青海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实践,预期将显著提升“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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