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2024年11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一致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中心工作、回应人民期待,加强司法监督工作,为法治青海建设贡献了人大智慧。
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系统谋划
民事案件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人身和财产关系发生的纠纷案件,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传统民事案件,公司、金融、票据、破产等商事案件,以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海事、环境资源、竞争等案件。民事案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事关经济行稳致远,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人民美好生活,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将开展民事审判监督作为履行职责使命,护航人民美好生活的具体实践。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监督全面了解全省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助推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深化监督方式 提升监督实效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形式,以宏观加微观的双向视角,探索形成了“1+N+1”的监督模式,即在系统听取“一府一委两院”总体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围绕专项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步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子报告,客观公正、全面立体地反映和佐证“一府一委两院”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时,积极贯彻精细化监督的工作理念,深耕工作创新、深化监督模式,探索听取审议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专项报告中运用“一主六辅”新模式,监督形式不断丰富,监督质效有效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找准各类民事案件办理的难点、制约办理质效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协调省法院在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分别围绕占比最大的两类案由,以及溯源治理、审判监督、判决裁定执行、层级管理等六个切入点作补充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该工作报告时呈现全省民事审判工作的全景图,有力推动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转变工作作风 深入调查研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认真开展民事审判调研期间联动开展有关立法调研,同时,邀请市(州)人大监察司法部门参加各项活动,促进工作交流,推动减负增效。为了提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于9月份赴省法院和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和玉树藏族自治州部分地区各级法院专题调研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调研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走访、查阅资料、旁听巡回法庭案件审理等方式,实地调研了解立案、民事审判、执行、智慧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情况。同时,对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和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书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各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专题调研组开展调研前充分摸底,通过书面报告、专业代表活动、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法院自查短板问题、群众对民事审判工作总体评价等基本情况。根据摸查情况开展调研,以重点类案办理情况“截面解析”和民事审判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条线分解”深入把脉问诊,在座谈会、旁听庭审、走访中充分听取基层法官、调解员、律师、群众意见建议。调研期间,实地察看场所15个,召开各类座谈会6次。最后,综合调研情况提出调研报告,就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积极审议建言 助推改进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就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建言献策,助推民事审判提质增效。全省各级法院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成绩值得肯定,短板也不容忽视。针对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中依然存在的民事审判理念还需持续深化,民事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还需推进,民事审判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工作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出精准“良方”。
首先是强化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民事审判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民事审判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其次是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效,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职责担当,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明晰权责边界,完善监管模式,提升审判质效。第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注重对建设工程、互联网、知识产权等民事审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着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民商事审判人才,提升基层法院审判重大疑难复杂及新型案件的能力水平。第四是深化诉源治理,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切实把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最后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主动回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理、做好判后答疑等途径方法,有效实现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服务社会治理等长效作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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