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9月22日至9月24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该《条例(修订)》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条例(修订)》历经多方调研论证与反复打磨,旨在顺应当前市政设施管理新形势,破解城市发展中的诸多难题。
原《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自2004年制定以来,为西宁市市政设施行业法治化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但随着时代发展,国务院相继修订、制定多部相关法规并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对市政设施管理体制和工作提出新要求。原《条例》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同时,西宁市推进供排水体制改革,提升“大市政一体化”运行效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亟须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范。
此次《条例(修订)》重点聚焦五大核心问题,为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提质增效奠定坚实法治基础。针对市政设施建设管理主体多、部门职能交叉复杂的现状,《条例(修订)》通过立法确立“统筹规划、部门协同、分类养护、科学管理”的建管格局,明确管理任务和职责,改变多头管理、职能不清等现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实现“建、管、养”有效统筹衔接,顺接“大市政一体化”体制机制。
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等发展方向,《条例(修订)》将市政设施及地下管线全流程管理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针对“马路拉链”“围而不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道路挖掘统筹协调机制,强化施工保护管线措施,提升市政设施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完成因地制宜的顶层设计优化。
在精细化管理方面,《条例(修订)》呼应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设置监督举报、信息化管理等条款,新增验收移交、公众责任险等具体要求,推广绿色低碳新技术应用,明确养护维修绿色施工标准,为提升市政设施管理水平筑牢制度基础。
以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为核心,《条例(修订)》树牢“人民至上”安全理念,明确设施养护维修及时性要求及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巡查、检测、评估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全面提升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品质,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同时,《条例(修订)》清晰界定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权利义务,明确责任追究情形,破解责任认定难、执法尺度模糊等问题,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与规范执法,为法治化管理和执法水平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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