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2026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安全是发展的前提,高水平安全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引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更大力度、更有效措施把隐患扼杀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海恩法则”揭示了这样一条规律: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一些安全事故,往往带有突发性、意外性、复杂性的特点,看似防不胜防、难以避免,实则萌生于日常被忽视的隐患和细节。只有更加注重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全链条、全时段治理,才能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
督导检查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的意识,不断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多一分留意、多一分操心”的态度和“多到现场、多看一眼”的行动落实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坚持防患于未然,从最坏处打算,从细微处着手。夯实基层基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生产一线,实地探查,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流程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彻底扭转重发展轻安全、重事后轻平时的倾向,坚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对于发展而言,安全是“1”,生产、保供、效益、发展等是“1”后面的“0”,如果没有了这个“1”,那后面再多“0”也毫无意义。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应盯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治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对漠视人民生命、违纪违法者坚决惩处,对相关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让规定落到实处,督促企业第一责任人担负起应尽的责任,自觉守好法律底线。
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大如天。各地区各部门应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万全之备应对万一之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筑牢守好安全生产的堤坝。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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