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近日,省总工会印发《青海省县级以上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法律顾问制度,为工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提供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工会法律顾问由本级工会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程序规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选聘。被聘为法律顾问的,由本级工会颁发聘书。 县级以上工会负责建立健全本级工会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教育培训、激励约束等机制,做好法律顾问联络服务、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县级以上工会法律顾问聘用期限、聘任费用等事项由本级工会与有关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等协商确定并签订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方式、聘用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相关经费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列支。
办法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安排法律顾问列席本级工会有关会议、参与有关事项调查研究、查阅与履职相关的工会文件资料等。 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或者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作出决定。 对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邀请法律顾问参加而未落实、 应当采纳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工会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办法还对工会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县级以上工会法律顾问应当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以工会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工会利益或形象的活动。(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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