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日前,省总工会出台《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意见》《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督查办法》。进一步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确保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指出,省总工会、各市(州)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联系工作领域,各选择1—3个困难程度深、 解困脱困难度大的县(市、区、行委)、产业、单位作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点;县级及县级以下地方工会、产业工会、直属工会领导班子成员选择1—3 个所属基层单位作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点,努力实现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全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的全覆盖。
《意见》对联点任务进行明确和细化,主要包括宣传讲解党和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决策部署以及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政策措施,增强各级工会打赢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的信心。督导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总、省总关于脱贫攻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部署,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协调联系、政策衔接,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意见》要求,工会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家庭,了解实情,听取意见,解剖“麻雀”,去伪存真,与基层单位、职工群众、困难职工家庭共同研究探讨深度困难、特殊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基层工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帮助基层工会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解困脱困工作以及严格使用管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等工作。全省联点的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向本级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一份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联点地区(产业、单位)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情况书面报告。
《督查办法》强调,督查工作应当认真贯彻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解困脱困基本要求,坚持围绕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职工参与、分级负责原则,督查督促各级工会履行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任务。 重点督查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总和省总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部署情况;推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地方党政脱贫攻坚大局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全总领导批示事项情况;实施“四个精准”“五个一批”解困脱困情况;开展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情况;建立困难职工纸质档案和电子系统录入情况;中央财政、省财政和省总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建立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系点情况;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发挥情况;对上一年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进行“回头看”等。
为切实发挥督查工作实效,《督查办法》要求各督查组完督查工作后,及时向被督查地区和产业、单位工会反馈督查意见,并向省总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督查报告。被督查地区和产业、单位工会应当根据督查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于督查组反馈督查意见后的1个月内向省总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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