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分总则、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针对基层防疫力量,《条例》规定县级政府需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和必要工作条件,支持其参加人畜共患病险和人身意外险,强化基层防疫“最后一公里”力量。
《条例》突出青海特色与精准施策,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无害化处理机制,明确8类需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及产品范围,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河湖及林草管护员发现死亡动物及时报告,确保处置闭环。此外,《条例》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接收未经指定通道进入本省的动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最高可处一万元罚款。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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